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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十字路口“闯红灯”记录的启示

2018-07-04 20:30

李少威

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个路口闯红灯的表现可以是“普遍性”的。事实呈现的不一样,与一个社会对越轨行为的惩罚严厉程度、可兑现性以及道德舆论环境对越轨行为的差评程度紧密相关。

一般认为,人们对交通规则的遵守程度,是透视一个社会的文明素质的最直观的入口。2012年曾经引爆舆论的“中国式过马路”现象,就是在这种认识之下的一种媒体演绎。

2015年8月26日、27日,《南风窗》记者选取了南方某市C路口作为标本,定点观察公共交通参与者的行为特点。

我们发现,对熟悉的环境的机体放松感,以及人在群体行动中的无意识状态,会导致规则作用下降。另一方面,对越轨行为的惩戒(道德的和法律的)不足,削弱了人们对规则的重视程度。

这个十字路口的情况,只是中国城市里千千万万个红绿灯路口的一个样本。在这个特殊的小范围里人的“舞台表现”,当然不能代表中国人的整体文明程度,但它有利于分析“人何以在一种特定环境下会忽视文明常识”这一问题。

闯红灯的直观认知

C路口有3条人行斑马线,为表述方便,姑且将它们标记为1号斑马线、2号斑马线和3号斑马线。

1号斑马线横跨城市主干道,穿越难度最大,越轨的危险性最强。

2号斑马线是城市主干道西侧人行道的连接段,穿越难度和越轨危险性次之。

3号斑马线则是从城市主干道东侧人行道的连接段,由于其东段路段很短,人车都很少,所以穿越难度和危险性均为最低。

这3条斑马线均在显眼位置设置了针对行人的信号灯,红绿交替。

在做现场观察之前,必须有一个预设前提,即“没有任何人不明白红灯与绿灯的含义”,否则任何关于社会文明习惯的讨论都将陷入虚无。同时,应当认为,规则是没有任何弹性的,否则对越轨行为也就失去了判定标准。

这就意味着,只要红灯亮起,这3条斑马线上就不应该有人继续穿越。

而现实是,3条斑马线上都有人闯红灯,按照穿越难度和危险性的层次差别,1号、2号、3号的闯红灯人数依次增多。

这就把红灯的实际作用分成了3个层次。

横跨城市主干道、穿越汹涌车流的1号斑马线红灯作用最强,闯红灯是偶然情况。2号斑马线车流较少,红灯作用次之,人们会稍作停留继续穿越。3号斑马线车流最少,人们在红灯面前基本不作停留,直接前进,甚至与缓慢挪动的汽车互相穿插。

我们看到,现实中社会规则出现了程度不等的“弹性”。红灯本身,不是人们判断是否通行的标准,他们有自身的“科学判断”方法。

在2号斑马线和3号斑马线,《南风窗》记者发现,人们闯红灯通过斑马线的时候并非完全出于自然。他们虽然不会重视亮起的是绿灯还是红灯,但依然会左右观察,注意周围移动着的汽车和其他机动车。当旁边有正常通行的车辆接近的时候,会放慢脚步,或者突然停止在路中央。

可见,是否闯红灯,标准在于对行为危险性的直观认知。当大部分人都自觉适用这一自建的通行规则并表现出行为一致性的时候,闯红灯就成了一种群体无意识现象。

什么样的群体

当我们无法回避对群体的讨论的时候,第一步就要弄清楚群体的构成。

这个路口的周边,主要分布的是居住小区、酒店和为生活配套的商业场所,而记者选择的观察时段分别为8月26日下午5时到7时、8月27日上午8时到10时,分别是下班时间和上班时间。

由此我们大致可以认定,观察时段所见的路上行人,主要是周边居民、上班族和为周边进行生活配套的服务行业人员。他们身份不一样、社会角色千差万别,但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对这一路口十分熟悉。

这可以从以下两点得到印证。

一是人们已经可以凭直觉知道绿灯什么时候亮起,当横跨城市主干道的1号斑马线红灯还剩下最后两三秒的时候,等候的人群已经迈步走出去,走出约2米后绿灯才亮起。

二是当城市主干道自南往北的车辆直行方向红灯亮起的时候,整个路口的车辆仅有自南往北的左转或调头可以通行,这意味着整个路口有四分之三的道路面积上没有车辆。人们几乎不用作任何观望,迅速绕过所有斑马线斜行穿越,在不应该有任何行人出现的路面上到处是方向各异的行人。

这种不作观望的反应,体现着人们对这个路口的极度熟悉。而正是对环境的熟悉,赋予了行人充分的机体放松感,对越轨行为的安全性十分自信,已经成为一种经验。

经验的正确性不断被验证,人们就会把越轨行为当作一种私人智慧,破坏规则所带来的道德自责会逐渐湮没无踪。

所以,经验之下,规则变得无力。

闯红灯的传染性

有经验的人、熟悉环境的人,对规则往往更容易起到破坏作用。

这个路口上的行人中仍有环境陌生者,他们在红灯面前还是会停下脚步。一旦有一个人停下,就会带动后面上来的人下意识停留,在斑马线上并没有车辆通过的时候,按照规则“空等”。

不过,《南风窗》记者发现,一般情况下,当停留的人数接近10人的时候,就会出现松动。后面一个熟悉环境者闯红灯通行,就会带动停留的人群瞬间崩溃,略作迟疑之后,沙漏式通过。

另一个现象也不鲜见:一个或者两三个人,停了下来,孤独坚守,然而在大部分人对红灯的无视面前,最终无法把持。8月26日下午《南风窗》记者在不同时间里专门细致观察了2名年轻姑娘和2对年轻情侣,一开始他们的自觉停留令人颇感欣慰,但最终都在周围人的带动下放弃了坚持。

这种行为的传染性很有观察价值,当我们谈论一个社会的文明习惯的时候,面对的是有着共同文化基因的群体,传染性正是这种文化基因的显性表达。

“他过去了,他也过去了,并没有出现任何危险,也没有遭受任何处罚。”这一所见的景象会促使人们进行行为模仿。

8月26日下午和8月27日上午,时间性质上是有区别的,前者是下班,后者是上班。质的区别在于,上班时段人们的急切性明显强于下班时段,在红灯面前也会表现出略有不同的行为特性。

很显著的一点是,上班时段闯红灯的传染性更强,人们对模仿信号的接收能力大幅提高。比如闯红灯横过横跨城市主干道的1号斑马线的人,在上班时段明显较多,其带动能力也更强。因为上班迟到、错过生意机会等因素的刺激作用更强,而下班以后,回家、逛街、吃饭等属于并不紧急的生活内容,没有苛刻的时间限制。

从中可见,人们的群体无意识行为事实上依旧隐藏着收益和代价的计算,有一定程度的理性成分。

为什么不文明

寻找群体行为中的理性成分,并加以分析衡量,是制定规则的一个重要参考方法。而收益与代价的对比,是人性中无法超脱的终极理性。

经过C路口的人们,就对红灯的遵守情况而言,可以分为三个群体:一个是汽车驾驶者,另一个是行人。此外,还有骑着自行车、自用或搭客电动自行车和拉货三轮车的人们。

观察发现,汽车最遵守秩序,基本没有越轨行为,行人其次,越轨行为较普遍,自行车、电动车和三轮车的规则意识最差,几乎没有一辆车真正遵守规则。

这里得出的结论并不是“仓廪实而知礼节”—人的经济地位越高就会越认同规则,因为我们还要考虑越轨行为的代价问题。

汽车是受到最严厉监督的,路口的摄像头随时记录越轨车辆,规则的惩罚几乎随时兑现。惩罚是对是非的一种鲜明确认,所以久而久之就会造就一种道德压力,就像电影《肖申克的救赎》里的那句话所指一样:主的审判迅速降临。

对行人的监督限制很少,在没有交通协管员站岗的情况下,约等于没有监督。而周围舆论对闯红灯行为几乎不会给予负面评价,这销蚀了人的道德自觉,让人们在越轨之后很少在内心中受到是非诘难。

有时候,“礼让”这一文明要求,还会在不恰当的情况下被运用。《南风窗》记者观察到一名拖着一条不灵便的右腿的老年女性,蹒跚地闯红灯通过危险性最高的1号斑马线,逼停了多辆汽车,当道德舆论的价值取向出现问题的时候,高贵的价值也会被歪曲。

对自行车、电动车和三轮车,则完全没有限制可言,因为车辆并没有被编号备案,即便有协管员在岗,他们也可以凭借速度优势轻易摆脱管制,其犯规行为是绝对匿名的。

另外不得不说的是,自行车、电动车和三轮车具备的“机动性”赋予了车辆上的人们区别于行人与汽车的额外心理资本,在违反规则的时候他们甚至能感觉到一丝快感,这从他们不在意任何红灯、用弧形乃至“S”形方式快速穿插前进时含笑戏谑的神态可以得到佐证。这种心理状况,跟此类车辆的路权范围不明确有相当大的关系。

这一切,构成了城市主干道上这个有趣的十字路口。

我们有理由相信,南方某市这条城市主干道的C路口闯红灯的表现可以是“普遍性”的。事实呈现的不一样,与一个社会对越轨行为的惩罚严厉程度、可兑现性以及道德舆论环境对越轨行为的差评程度紧密相关。

只有看到这一点,社会文明习惯的培养和更广泛领域的社会建设,才能呈现乐观的一面,找到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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