俏江南创始人之一马先生因身体原因离任,并与俏江南公司签定了离任补偿协议,约好补偿他一套房产。
今天上午向阳法院的立案状况显现,马先生将北京俏江南餐饮公司董事长张兰诉至法院,要求张兰帮忙其处理过户手续。
据马先生诉称,2004年12月,他与张兰及俏江南签定了两份《离任补偿协议》。《离任补偿协议(一)》现已法院承认并在实行中。
在《离任补偿协议(二)》中约好:为保证马先生的经济利益得以完成,在俏江南按《离任补偿协议(一)》约好的条件补偿马先生的一起,张兰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大股东,自愿许诺以个人名义别的再给予马先生恰当补偿。
在多项补偿中,约好张兰将其名下坐落向阳区蓝筹名座房子一套转让给马先生,房子借款由张兰担负。
马先生起诉称,协议签定后,他一向寓居在此房中,此房借款张兰也现已归还完,但至今却不和他处理过户手续,故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现在,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