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信
“来自日本的那个小绿盒减肥药,会把身体吃坏”“朋友圈代购的XX抗癌药是假药”……近来,不少网友在论坛里晒出了自己“海淘”商品被坑骗的经历。
互联网经济的发展,给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同时网络交易特有的虚拟性、隐蔽性和复杂性,也给假冒伪劣产品提供了滋生空间。尤其是通过互联网平台,从海外流向国内的减肥药、化妆品和婴幼儿配方奶粉等,成为了网售伪劣产品的“重灾区”。这一方面反映出,一些消费者盲目崇洋,对海外产品趋之若鹜,认为“即便国内不允许销售,但国外能卖,产品的质量就一定好”。
另一方面,也有部分消费者因为从网络平台购买海外商品比国内实体店要更加实惠,而想占“海淘”的便宜。馬云曾在乌镇举行的世界互联网大会上称,互联网上的假货泛滥离不开“贪心”的消费者。这番话确实有一定道理。没有市场需求,就不会有假货生存的空间。现实中,确实有不少人明知某些进口商品不可靠,但还是出于各种原因选择购买,客观上给假货流通提供了市场。
事实上,随着“海淘”人群越来越多,近年来“淘品”质量却不容乐观。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信息显示,2016年,质检总局对通过跨境电商渠道进口的消费品开展专项质量抽查,不合格率达40.9%。从2017年3月起,北京市集中开展严打互联网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以来,共破获各类食品药品案件155起,查获宣称具有减肥、降压降脂、增强免疫力等功效的假劣食品、药品百余种。而在采样检验时发现,这些产品90%存在非法添加成分,部分对外销售的减肥药、化妆品甚至是自己配制、灌装的假品。同时,执法人员在对网购平台上130家店铺所销售的宣称具有减肥、降压降脂、降糖、增强免疫力、改善睡眠等功效的40种食品和20种药品分别采样,经过检验和鉴定发现,其中36种食品分别检出含有“西布曲明”“苯乙双胍”“格列苯脲”“酚酞”“西地那非”等禁用化学成分,15种药品为未经批准的进口药品……
另外,虽然通过海外代购渠道购买的某些食品、药品并非假劣产品,但由于未通过国家食药监部门的临床验证和质量检测等专业审批程序,也没有进口药品或食品的注册证书,使(食)用起来依然存在较大的风险。
根据我国现行有关食品药品管理的法规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进口药品须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审查,经审查确认符合质量标准、安全有效的,方可批准进口,并发给进口药品注册证书,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鉴于“海淘”食品、药品的方式五花八门,让人一不小心就会“入坑”,且后续往往难以有效维权,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网购食品、药品要通过正规渠道。特别是对于所谓的减肥药、抗癌药,既不能轻信“立竿见影”的广告宣传,更不能盲目使用,以免上当受骗,不仅损失钱财,更有可能耽误病情、危害自身健康。